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新区智慧家庭产业发展,推进智慧家庭业务应用示范推广,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智慧家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新规〔2015〕11号)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东湖高新区智慧家庭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说明 (一)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智慧家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湖北省双创战略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围绕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建设
各园区办: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武汉城市圈两型专项项目的通知》(武发改综改[2016]542号)转发过来,请按照文件重点支持领域,组织所属园区符合要求的项目参与申报,于2016年9月29日(周四)前,将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名称、项目主要内容、总投资、项目进度、经济社会效益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发送至电子邮箱cark_987@163.com。
各区(开发区)经信局(工信局、企业服务局): 根据《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规[2016] 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在武汉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
各区(开发区)经信局(经发局、企业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市中小工业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6〕3号)相关规定,现就2016年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利息和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高新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健康规范发展,全面、准确了解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状况,根据2016年4月27日新出台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4〕4号,见附件4)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高新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备案管理及申报2016年度财政支持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股权投资类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凡是注册、